齊 正 不 可 極 辯 其 頤
的 卦 到 以 原 證 錯 、
方 在 規 有 理 法 綜 中 乾
位 方 律 變 , 的 位 孚 、
, 陣 , , 宇 質 雖 , 坤
也 中 或 若 宙 量 變 八 、
可 所 可 全 間 互 而 卦 艮
注 佔 能 為 一 變 質 不 、
意 的 由 變 定 說 不 變 離
。 位 此 的 有 不 變 , 、
並
小
,
置 而 則 不 同 , 互 過
變
毀
, 滅 宇 的 。 此 為 、
有 。 宙 , 根 與 錯 大
其 此 將 而 據 西 卦 過
整 八 看 後 太 洋 , 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