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4 - 太極圖1
P. 114

則      第      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      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    一      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      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    重      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      成      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      為      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:      。       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      四      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若       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半      卦      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       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徑      ,      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立       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     此      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體       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      四      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       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    重      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析       士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)      者      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幾       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為      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    同      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何      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      心      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      球      六             之       季      國                    以      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      也      十             精       節      講                    互      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半      。      四      六      確       ,      天      下             為      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徑      其      卦      十      ,       並      文      部             直      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     距      ,      四      但       亦      學      博             角      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      中      第      卦      其       講      者      士             之      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      心      三      一      理       地      ,      用             三      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)      之      重                     球      多                    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              為      有                     座             面      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    長      為      球      過       與      根      標             ,      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      度      三      面      之       太      據      之             分      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      設      十      排      而       陽      太      理             空       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      第      六      列      無       關      極      ,             間       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半      一      卦      ,      不       係      圖      將             為       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徑      重      ,      與      及       其      六      八             八       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     之      二      下      。       算      十      卦             區       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      半      重      部              法      四      應             ,       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      徑      為      博              雖      卦      用             則       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圓      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為      十      士              不      圖      空             八       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球      (      六      理              如      ,      間             卦       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面      一      卦      論              現      畫      。             可       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積      )      ,      相              代      分      我             以       |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
   109   110   111   112   113   114   115   116   117   118   1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