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0 - 太極圖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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餘      爻      六      不      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各      為      以      必      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           一      舉       爻      九      坤      求      、       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             、      例       之      ,      卦      應      八       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      六      ☷      六      :       或      則      用      變      為       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    爻      ☴      爻              九      變      六      之      不       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)      為      升      皆              或      為      之      爻      變       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      九      卦      七              七      六      辭      。      之       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     六      六      八              或      ,      占      若      爻       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應      :      爻      :              六      應      。      本      ,       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變             全                     或      變      除      卦      所       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             不                     八      之      此      六      以       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卦             變                     皆      爻      兩      爻      本      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       ,                     不      為      卦      皆      卦       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則             卽                     計      六      外      九      六       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變             以                     也      ,      ,      ,      爻       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            升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則      其      六      皆       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            卦                     應      變      他      者      七       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             卦                     變      為      各      ,      、       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       辭                     之      九      卦      稱      八       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變             占                     爻      ,      俱      全      者       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             。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     而      宜      變      ,       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      得      按      之      為       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     之      九      卦      不       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八      卦      六      。      變       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,      求      九      之       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則      以      其      以      卦       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      本      應      乾      。       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變      卦      變      卦      以       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也      爻      之      用      本       六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      爻      爻      九      卦       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辭      ,      之      卦       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占      應      辭      辭       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      變      占      占       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      之      ,      ,       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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