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2 - 六大政治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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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     之      而       ,             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      術      資       均

              一      ㈠      各      ㈢      ㈡       ㈠      三      內      也      於       特      『             制
              、      鐵      部      戶      度       鹽      司      外      ,      有       詔      朕             置

              兵      分      又      部      支       鐵      之      官      若      司       輔      以             三
              案      掌      分      :      :       :      職      受      夫      ,       臣      為             司

                     七      :      掌      掌       掌      分      詔      苛      有       ,      欲             條

              二      案             管      天       天      下      後      刻      可       置      致             例

              、                    天      下       下      列      兩      之      能       司      天             司
              胄                    下      財       山      三      月      論      習       於      下             ,

              案                    戶      賦       澤      部      ,      脧      知       內      於             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口      之       之             各      削      其       以      治             荆

              三                    稅      數       貨             具      其      事       革      者             公
              、                    賦      ,       ,             財      下      。       其      ,             理

              商                    之      每       關             用      ,      則       弊      必             財
              稅                    籍      歲       市             之      而      其       ,      先             之

              案                    榷      均       河             利      斂      所       夫      富             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酒      其       渠             害      怨      得       事      之             始

              四                    工      有       軍             以      於      必       專      ,             ,

              、                    作      無       器             聞      上      精       於      而             一
              都                    衣      ,       之             』      者      ,       所      後             切

              鹽                    儲      制       事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其       習      可             計

              案                    之      其       ,                    朕      所       ,      為             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      出       以                    所      言       則      也             均

              五                    以      入       資                    不      必       能      ,             由

              、                    供      ,       邦                    取      通       明      今             荆
              茶                    邦      以       國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,       得      縣             公

              案                    國      計       之                    宜      物       失      官             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      邦       用                    令      聚       之      之             持

              六                    用      國       。                    三      而       原      費             ,

              、                    。      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      求       ,      不             熙

              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判      足       今      給             寧
              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官      ,       將      ,             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      是       權      而             年

              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諸      洵       天      民             二
              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路      富       下      財             月

              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監      吾       之      大             詔
              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      民       財      屈             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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