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 - 南華經內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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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虎
則決銜毀首碎 機。 近,逆之則生殺 心,虎之與人異類,而媚養己者順也,故其殺者逆也。 為其決之之怒也。 汝不知夫養虎者乎,不敢以生物與之,為其殺之之怒也。不敢以全物與之, 非其才不美,惜不勝任耳。 以螳蜋喻之,才小而任重, 汝不知夫螳螂乎,怒其臂以當車轍,不知其不勝任也,是其才之美者也。 崖,亦與之為无崖,達之入於无疵。 彼且為嬰兒,亦與之為嬰兒,彼且為无町畦,亦與之為无町畦,彼且為无 滅,為崩為蹶。心和而出,且為聲為名,為妖為孽。 不欲入,和不欲出。
夫愛馬者以筐盛矢,以蜄盛溺,適有蚊虻僕緣,而拊之不時,
胷
,意有所至,而愛有所亡,可不慎邪。
不敢用全物與之,怕引起決裂之怒氣。 以養虎喻之,不敢以生物與之,恐怕引起殺戮之怒氣。 戒之,慎之,積伐而美者以犯之,幾矣。
近而不同污,和而不同流,就,近也。 形莫近之,心莫順之,可是這兩條也當有所戒。
喻天真。盯畦,界限。崖,禮節。 任其意而利導之,以達於無病。此盖寓自然之意。嬰兒,
形就而入,且為顛為
而出,則為聲名妖孽。 若就而入,則為顛滅崩蹶,心和
時其飢飽,達其怒
尿,不為不愛矣,有蚊虻撲於 愛馬者用筐以接糞,用蜄以接
虎與人為異類,但順之則親 飢飽以時,明白他的怒心,
矣。伐,驕傲。 恃才而驕以誇耀之,危
四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