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6 - 南華經內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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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, 刑,禮,
徳
天與人不相勝也,是之謂真人。 振相,幻境耳。 形色之差,是後天的 故其好之也一,其弗好之也一。其一也一,其不一也一。 講刑、體、知、循亦可,不講之亦無不可,宇宙間形形色色,看來似紛擾,實亦簡單。 人真,即真人二字顛倒,勤行者,即老子云綿綿若存,用之不勤。蓋似宇宙間有不變者,得其要妙,便可遊刃而有餘, 耀其材能。以德為循者,是說明有所止,好似止於本也。丘,本也。 以禮為翼,則是輔導行於世,不知為時者,原是不得已而用於事,非好自誇 為時者,不得已於事也,以德為循者,言其與有足者至於丘也。 不加强制。 作時間,有如四時之循環,春生之夏長之,不失時宜,乃
以刑為體者,綽乎其殺也,以禮為翼者,所以行於世也,以知
其一與天為徒,其不一與人為徒。
境者,稱謂真人。勝,差別也。 天人不相勝,即天地與我並生,萬物與我為一,達此
知、德。此四者在道家原不注意,但莊子 莊子講內聖外王之道,所以也講刑、禮、
而人真以為勤行者也。
境,所以變動無常,是不一也。 天不變,其一者不變也。人世幻
宇宙的本體,是不變的, 好與不好,原是一樣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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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免用克制。 以刑為體,則
死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