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6 - 南華經內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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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,  刑,禮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徳
                天與人不相勝也,是之謂真人。          振相,幻境耳。  形色之差,是後天的  故其好之也一,其弗好之也一。其一也一,其不一也一。  講刑、體、知、循亦可,不講之亦無不可,宇宙間形形色色,看來似紛擾,實亦簡單。  人真,即真人二字顛倒,勤行者,即老子云綿綿若存,用之不勤。蓋似宇宙間有不變者,得其要妙,便可遊刃而有餘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耀其材能。以德為循者,是說明有所止,好似止於本也。丘,本也。  以禮為翼,則是輔導行於世,不知為時者,原是不得已而用於事,非好自誇  為時者,不得已於事也,以德為循者,言其與有足者至於丘也。         不加强制。  作時間,有如四時之循環,春生之夏長之,不失時宜,乃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刑為體者,綽乎其殺也,以禮為翼者,所以行於世也,以知

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一與天為徒,其不一與人為徒。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境者,稱謂真人。勝,差別也。  天人不相勝,即天地與我並生,萬物與我為一,達此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知、德。此四者在道家原不注意,但莊子  莊子講內聖外王之道,所以也講刑、禮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而人真以為勤行者也。
                    境,所以變動無常,是不一也。  天不變,其一者不變也。人世幻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宇宙的本體,是不變的,  好與不好,原是一樣的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〇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免用克制。  以刑為體,則
                死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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