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 - 南華經內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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懸解
之養生也,此養生非一般之養生,實為脩道也。 為人之死是懸解,從此可知莊子所謂養生,非養此肉體之身,乃係別有真身,真者神也。 明明以火喩神,神是永遠不滅的。莊子對於肉體之身並不注意,假托老聃之死,批評哭之者,以為是遯天倍情,且以 重要者神遊。莊子明白物質有空隙,而要乘隙,但何以乘隙,曰神遊。亦即養神,『指窮於為薪,火傳也,不知其盡也』 廣雅釋詰,取為也,反之為亦取也。 有時而盡,以火寓精神,是永遠不滅的。為, 指窮於為薪,火傳也,不知其盡也。 是帝之縣解。 逃也。 者謂之遁天之刑。
有神以習導引為脩道,此為大錯。導引為內功,行之善者,於身體的健康有補,但於道遠也。觀養生主可知道家 莊子之養生與普通之談養生者不同,一般養生者或曰導引吐納,或曰服食燒煉,而養生主並無此文。養生之主最
適來夫子時也,適去夫子順也,安時而處順,哀樂不能入也,古者謂
結論
生死煩擾種種困惑,而解脫之,所以稱謂之懸解。即大解脫也。縣,懸也。帝,天也。 生也安之,死也順之,生死不動於衷,所以哀樂不能入也。古者稱此為帝之懸解,懸者即指
子以為生死宜順乎自然,生無所喜,死無所悲。反之,則犯遁天之刑。倍,背也。遯, 是此也,即指哭者,逃天背情,忘其所應承受者,古時稱為遁天之刑,是要受罰的。莊
有永生不滅之火也,此即指谷神言。莊子以薪寓人之形體, 用手取薪以傳火,有時而窮。蓋人當不用指取薪,須知人
三一